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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場評論】汰舊換新治不了標還擾民,不如阿莎力直接取消貨物稅!  

撰文:蔡至兼 Chien

荼毒老百姓荷包已久的貨物稅,幾乎都上演每年「要求取消」、五年「展延補助」的戲碼,但現在似乎為了平息聲浪,根據財政部於日前預告修正《貨物稅條例》,展延汽車、機車汰舊換新政策,汽機車可分別減徵貨物稅新台幣50,000元、4,000元,原本年限為2021年1月截止,財政部研擬再延長五年至2026年1月。然而汰舊換新還是沒有解決根本的問題,之所以不願意取消貨物稅,恐怕是怕麻煩、怕其他類別也跟著要求而減少國庫稅收所致。

雖說「汰舊換新」、「ABS/CBS補助」、「七期環保車補助」對汽機車消費者來說是政府給的一大「恩惠」,實際上並非每個人都可以享受減稅優惠,為什麼?前提是你必須要有舊車換新車才可以,所以對新購汽機車者來說,就少了新台幣5萬元、4,000元的優惠減免。此外,搞個「汰舊換新」、「ABS/CBS補助」,你知道汽機車業者乃至經銷商要填寫多少表格、浪費多少時間嗎?據說更可惡的是,每個縣市格式不一,還無法「複製貼上」,雖然有業者無奈表示「行之有年已經習慣」,但能簡化作業流程無論對業者或者政府機關而言才會更有效率不是嗎?只能說官字兩個口、理由一大堆!

現在政府的汰舊換新政策一輛汽車為新台幣5萬元,說實在是遠不及直接取消25%和30%貨物稅,為什麼差很大?就以進口SUZUKI Swift與國產TOYOTA Yaris用最簡單的計算方式為例,這兩款車售價分別約新台幣68萬元、67萬元(1.5S版),扣掉25%貨物稅後各變成51萬元(少新台幣17萬元)、50.3萬元(減少約新台幣16.7萬元),有沒有一口氣少很多的感覺,是不是比汰舊換新更多?而且對民眾來說,購車金額一下子少了至少16萬以上,那可做的消費也不少,也可成為養車的基金,舉例來說,若每個月支付停車場費用為4,000元計算,省下的稅金可支付至少40個月、三年半的停車費用,對於一般薪水階級而言能適時地減輕壓力。又或者在支出減少下提升消費力,如此一來5%的營業稅也可多收些,並促進經濟的繁榮。不過這種提議對財政部的官員來說,肯定又會拿出稅收名目不同來說嘴,但這不都是從老百姓口袋中拿錢收進國庫嗎,為何還要分是哪種稅收或規費呢?難道頭腦就不能靈活點嗎?

因此若汽車要取消貨物稅,還是要設立個天花板,而不是全部照單全收,建議以目前最大宗的價格帶來看,130-140萬應該會是個不錯的分界線,甚至還可加重200萬以上汽車的稅賦,如課徵個40%乃至50%,畢竟進口車的比例已經來到50%左右,滿街Mercedes Benz、PORSCHE到處跑多繳點稅也不為過,這樣才能達到社會公平正義的目的,且更可維持國庫的稅收,而不是一味的從一般收入百姓的口袋中吸金。

至於攸關全民代步工具的機車,就以目前市場最大宗的125c.c.、售價約8萬元的速克達來說,售價中是包含上繳國庫17%的貨物稅在內,如果換算下來貨物稅可是高達新台幣13,600元的貨物稅,一輛速克達只要66,400元即可入手,比起目前ABS/CBS減免、汰舊換新等補助要來得更多,而且汰舊換新可是有條件限制,完全是不公平的行為,再者取消貨物稅也取消補助後,對汽機車經銷商與汽機車業者也減少文書作業(最折騰人的是每個縣市表格格式不一,增加作業的時間和複雜度),也可直接讓民眾感受到政府真的有「苦民所苦」。當然一如汽車,建議也可設立取消貨物稅的天花板,這樣才不會完全徵收不到稅金。

或許政府是為了擔心一但取消汽機車貨物稅之後,家電、飲料等業者也會群起反應要求一視同仁,壓力會大到無法承受,說實在,這個不合時宜且最輕鬆增加國庫收入的稅制早就該消失在這個地球上,至於用什麼來補這個缺口?其實方法有很多,但政府似乎應該要學習如何把錢用在刀口上,減少地方反覆挖路鋪路、蓋一大堆拍馬屁蚊子館才是真正的解決之道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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