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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決長年超載問題!交通部開放小貨車由3.5噸提升到5噸  

交通部於9/4日公布道路安全交通法部分條文修正,將小貨車定義由3.5噸提昇至5噸,解決了長年以來3.5噸車輛違規超載問題,同時解決公單位沿街取締的亂象,此舉讓車輛管理回歸正常化,大幅降低了社會成本。

不僅如此,業界普遍評價法規調整此舉是符合市場期待及需求的,小貨車總重提昇5噸,可以安心載更多,降低業者的經營成本,特別是在百業待救的後疫情時代,可說是推動產業復甦的重要德政。

根據監理站領牌資料,3.5噸級小貨車每年領牌在1萬台以上,佔3.5噸(含)以上總巿場50%左右,是國內中小企業,物流業及貨運業最愛使用的主流商車商品,這類車輛原廠設定是總重可達5噸級的貨車,但過去法規是以3.5噸級小貨車來認定造成車輛違規超載問題,連疊罰單讓業者紛紛叫苦,使業者們大聲感謝政府將之回歸至5噸車輛管理,開放5噸(含)以下車型的駕照、領牌資格及停車場完全比照小貨車來管理。

此外,依安全法規,5噸車必須加裝ABS、車側防捲入裝置及行車視野輔助系統等安全配備,提昇駕駛及用路人的安全,而且載貨量提昇代表載貨趟次可減少,無形中達到節能減碳的效果。當然我們也期盼除了小貨車規範之外,台灣各項交通新制也能更聽取民意,達到符合政府法令、消費者需求,甚至環保對地球有好的三贏局面。